由广东省照明学会、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和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LED高天棚灯》、《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及《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等五项第二批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正式发布。
计划申请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照明企业请尽快把企业标准上传到国家标准平台公示,并把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评估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接下来,广东省照明学会将会继续联合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立项起草《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风扇灯》。欢迎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编写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照明学会
责任编辑:雷达
特别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转载仅出于传播信息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平台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中图片仅供个人学习之用,著作权归图片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从本平台转载使用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须保留本平台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图片被转载,请与我们接洽,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