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某照明企业因涉嫌违法发布,夸大宣传,遭到处罚,详情如下:
横栏镇相关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某商业平台上开设了“某某照明官方旗舰店”网店,其产品页面发布过“LED太阳能灯家用户外庭院照明灯农村特亮新款路灯院灯晚上自动亮”的商品,广告页面上显示“照约2000平(方米)”的内容,但不能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合法有效证明。当事人在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期间共销售2个被举报商品。
根据举报线索及检查情况,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古镇灯饰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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