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欧普照明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欧普照明于公告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欧普照明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700万股(含)且不超过1,000万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欧普照明表示,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文章来源:房财经网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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