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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罚款10000元!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

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罚款10000元!

为督促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持续发展,广东市监局11月10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与照明有关。

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案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47.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某照明官方旗舰店”网店,发布销售DUCK夜灯、智能语音夜灯。

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罚款10000元!

经查明,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上述灯具产品属于须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后自行更换标识生产商为外包装进行销售。截至2023年5月,共售出108个DUCK夜灯,上述两款灯具货值总额为7582元,违法所得为1047.8元。

上述产品均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通行证,对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和防止假冒伪劣行为有着重要意义。严厉查处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入网商家资质和3C认证证书的审验核实,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积极履行法定义务,防范化解认证认可风险隐患。

文章来源:灯饰传媒

责任编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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