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11月3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卫先生因公司人事架构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吴国明先生持有本公司5,532,357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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