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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政:新立项住宅实施全屋智能或基本智能产品,将全屋智能作为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全屋智能应用 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自8月1日起,新立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实施全屋智能;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立项住宅项目应配置基本智能产品。新建公共建筑积极应用全屋智能;在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全屋智能节能改造;推进深圳政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平台与全屋智能家居产品和系统的联动;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全屋智能家居产品和系统的联动;将全屋智能作为深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入实施国家级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家庭建设路径和服务模式。加大全屋智能技术推广应用,全屋智能逐步成为新时期“好房子”建设基本要求,全屋智能技术、标准、软件、硬件等基础支撑更加完备,全屋智能产业应用生态基本形成。

到2030年,全屋智能应用场景更加广泛,建成技术领先、标准完善、自主可控的全屋智能应用支撑体系,全屋智能应用生态趋于成熟,努力打造整体发展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全屋智能先锋城市。

加强新建居住建筑应用。

新建居住建筑推广应用全屋智能,自2024年8月1日起,新立项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深圳《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点击标题阅读)普及型等级建设实施全屋智能;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立项(核准备案)住宅项目应配置楼宇对讲、入侵报警、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烟雾感应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住宅小区应配置楼栋智能门禁、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管网漏水监测、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电梯故障预警、火灾自动报警、高空抛物监测等基本公共安全智能产品,以及健康管理、紧急呼叫等基本养老设施智能产品;鼓励建设和提供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健身、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社区能源综合管理、家庭能源管理、无人机配送等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

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应用。

新建公共建筑积极应用全屋智能,以人为中心、提升管理效率、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促进节能减碳,优先配置智能主机、智能开关、场景面板、空调智能控制器、空气质量传感器、智能人体感应器等智能产品。支持学校项目针对教室、教师办公室、会议接待室等,医院项目针对急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用房等,文化体育项目针对文化活动用房、管理用房等,设置不同全屋智能场景模式。支持酒店、写字楼等商业建筑部署综合安防、智能楼宇、能源监控、环境监测等智能产品,实现语音智控、应急疏散自动引导、智慧停车、访客管理、智能乘梯、房间智慧管理、智能灯控、设备智能联动、智慧能源管理等功能。鼓励“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应用。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立项(核准备案)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实施全屋智能应用。

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应用。

在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全屋智能节能改造,配置绿色设备产品、智慧节能系统等,实现照明、插座等用电精细调控。鼓励既有居住建筑结合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实施适老化改造,配置远程监控、跌倒报警、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鼓励既有小区参照新建小区设置基本智能产品,对养老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智能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鼓励城中村改造项目配置智能门锁、智能水表电表等智能产品。鼓励各区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在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中应用全屋智能。鼓励企业展示升级改造优秀案例,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全屋智能样板间,推出多样化服务套餐。鼓励“百千万工程”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积极应用。

推动房屋管理精细化。

积极探索鼓励全屋智能产品在公共机构建筑和既有房屋运维管理中的应用,实现照明、空调自主智能调控、节能控制,达到精准节能,提升建筑运行管理节能效率。积极探索通过全屋智能应用实现消防安全教育、普法宣传、社会公益宣传活动等进家庭,提升宣传教育时效性、精准性。

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推进深圳政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平台与全屋智能家居产品和系统的联动,充分利用智能产品,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政务服务事项进家庭,做到线上“一屏办”“指尖办”。

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

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全屋智能家居产品和系统的联动,让居民通过中控屏等智能产品实现在线缴费、在线报修、求助呼叫等物业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农贸、托幼、养老、医疗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全屋智能”模式,通过全屋智能系统提供上门送菜、照看儿童、生病看护、健康检查采样等多元化服务。推动智慧社区管理平台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与全屋智能系统对接,让居民更加便利地获得小区设施维修、家政、医疗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灾害预警、教育、餐饮外卖、养老助残、医疗咨询、预约诊疗、居家办公、快递收寄、电子商城、房屋租赁、交通出行、影音娱乐、健身指导等服务。

推进国家级试点城区建设。

大力推进龙岗区全国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依托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屋智能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发展全屋智能产业,聚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设全屋智能产业发展中心、成果体验中心以及联合创新中心,率先在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中全面实施全屋智能,打造一批标杆项目,探索实现住宅小区全屋智能系统、智慧物业系统、社区管理服务、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力争打造智慧、安全、舒适、便利的智慧社区,形成全屋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区。积极参与国家数字家庭各项试点工作。

探索区域级特色示范。

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率先打造全屋智能沉浸式体验中心,将全屋智能融入深港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在深超总中央绿轴文化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应用全屋智能产品,打造成为连接世界的超级智能中央公园、面向全球的智能化窗口。支持在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会议场馆、配套酒店、商业办公等建筑空间的全屋智能多场景应用,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智能会议综合体。支持各区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全屋智能应用,积极探索全屋智能“未来住宅”、太空舱等可移动整体房屋产品在公园、民宿、景区不同场景中的应用。

打造项目级应用标杆。

组织遴选全屋智能应用示范项目案例,总结提炼示范项目可复制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应用全屋智能。

强化技术支撑。

围绕全屋智能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推动行业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构筑自主可控的产业技术体系。加快建设全屋智能重点实验室,聚焦建筑空间智能连接、交互、生态、自主可控领域,开展新一代全屋智能网络系统、传感系统基础技术和产品、建筑空间智能计算、全屋智能语言交互领域性大模型、自适应AI引擎等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全屋智能技术体系。

强化标准支撑。

研究制定全屋智能产品和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计价标准,优先制定安全与隐私保护、设备互联互通、数据开放共享等关键标准。在深圳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全装修技术标准中增加全屋智能应用内容,施工验收按照全屋智能有关标准执行。支持行业组织和头部企业积极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强化硬件支撑。

结合深圳极速先锋城市建设,加大新建建筑项目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配备光纤路由器等设备,支持采用电力线载波通信(PLC)、全光网关,预留智能主机、充足的全屋智能产品、物联设备等接口和线路,实现光纤宽带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高速无线覆盖,满足全屋智能需求的电力及网络连接能力。

强化软件支撑。

探索规范全屋智能系统平台架构、网络接口、组网要求、应用场景,打造统一数据底座,推动全屋智能设备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提升系统平台、设备产品、应用等对先进互联网协议的支持能力,提高设备兼容性。融入鸿蒙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全屋智能产品纳入开源终端产品项目扶持计划,推动全屋智能产品鸿蒙化,鼓励在全屋智能领域推出鸿蒙原生应用软件。

强化安全支撑。

全屋智能产品的生产商或运营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屋智能产品采集的信息应加密保存在本地主机或境内的安全服务器,数据交换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确保收集、产生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加大政策支持。

将全屋智能作为深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对于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屋智能建设,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时予以支持。对于国家、省、市级全屋智能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市发改、科创、工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经费支持。将全屋智能作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覆盖企业、个人购买全屋智能成套设备的金融业务,对全屋智能住宅项目依法合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全屋智能建设内容可作为专项工程分包。组织开展家居焕新、家电焕新活动,举办全屋智能“深圳购物季”“岁末欢乐购”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大中型社区等设置全屋智能体验馆、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

强化宣传引导。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全屋智能技术创新联盟,推动全屋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用好深圳国际家具展、国际智能家居博览会、家居装饰展览会、家装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开设全屋智能专项展区,展示全屋智能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组织开展全屋智能示范项目现场观摩活动。通过讲座、论坛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宣传发展全屋智能的显著优势和综合效益,提升全行业对全屋智能认知度和关注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屋智能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智能人居观察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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