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浙江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3年全省“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会上发布了12个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涉卫浴案件。
2021年12月,当事人从黄某处购买了85只“箭牌”坐便器,46只“箭牌”拖把池、224只“箭牌”淋雨龙头、224只“箭牌”喷头加软管、224只“箭牌”单孔冷热水龙头、118只“箭牌”单孔单冷水龙头,购入后全部销售给蒋某(另案处理)用于天台孵化中心某项目工程。上述卫浴洁具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货值金额达14.9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天台县公安局查处,并上交相关违法所得。2023年8月2日,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反向移送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浙江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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