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公布了《张家港保税区江苏诺米亚涂料有限公司“6·1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6月18日发生发生在张家港保税区江苏诺米亚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亚公司)的火灾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88万元,被认定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6月18日8时38分左右,当时诺米亚公司的两名作业人员在油墨事业部涂料一车间一楼平台下方灌装区域进行无苯溶剂油墨灌装作业。其中,赵某明将空桶置于反应釜下方进行灌装,而蔡某清则在准备灌装的空桶,并用抹布蘸取反应釜下方接料漏斗中的无苯溶剂油墨对空桶表面进行擦拭。
8时52分左右,灌装作业区域正在灌装物料的包装桶突然闪燃起火,并迅速引燃了周围物品。尽管一楼的五名作业人员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火势迅速蔓延,火焰及烟尘很快波及涂料一车间的二楼及三楼区域。由于火势无法控制,五名作业人员被迫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一楼区域的五人全部安全撤离,但二楼区域的四人中有一人未能撤离,袁某英不幸遇难;三楼区域的钱某平同样未能撤离,也不幸遇难。
事故调查组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赵某明在进行无苯溶剂油墨灌装作业过程中,液体物料通过接料漏斗尾管流入包装桶时产生了静电。当静电达到一定程度并具备静电放电条件时,引起了正在灌装的无苯溶剂油墨蒸气闪燃起火并蔓延成灾。
此外,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诺米亚公司制定的《油墨工艺工段安全操作规程》未明确灌装作业时静电防范具体措施和要求,在无苯溶剂油墨灌装作业期间,员工灌装作业时未对包装桶和接料漏斗采取静电接地的措施,仅在地秤上进行静电接地;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灌装方式变更后没有全面辨识和管控变更带来的安全风险;对生产一线员工相关培训不到位,应急演练缺乏针对性,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薄弱。
针对此次事故,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了对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其中,诺米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油墨事业部负责人贾某民以及安全总监汤某能均被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此外,诺米亚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诺米亚公司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而油墨事业部主管袁某芬和涂料一车间主任梁某也因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事故调查组还责成张家港保税区向张家港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等工作。此次火灾事故再次提醒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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