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将11种防水材料列入建材禁用目录,含7种卷材和4种涂料。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通知(下称“2023年版目录”),4种涂料和7种卷材列入禁用目录。
2023年版目录共计列入13类94种禁止使用产品,在《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基础上将工业建筑纳入适用范围,即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其他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其中,防水材料达11种,包括:溶剂型防水涂料、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溶剂型冷底子油(溶剂型基层处理剂)、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塑料煤焦油油膏)、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芯材厚度小于0.5mm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使用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
2023年版目录修订首次增加了30种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防水材料方面有:溶剂型防水涂料、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等5种。
通知指出,2023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产品,国家和本市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以往版本的目录与本目录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目录规定为准。
通知要求,2023年版目录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自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在本目录发布前已经完成设计,但在本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洽商修改设计。其中,溶剂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内外墙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使用。
文章来源:信和新材料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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