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显示,佛山市索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玛家具”)因偷税被罚45.4万元。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显示,索玛家具于2020至2021年度少申报销售收入,少缴应纳税款。经检查,索玛家具2020至2021年通过时任股东姚某私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货款364.15万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41.8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3万元、教育费附加1.1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7896.40元、企业所得税5761.27元,构成偷税。
对此,佛山市税务局拟对索玛家具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41.89万元一倍的罚款41.89万元、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93万元一倍的罚款2.93万元、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5761.27元一倍的罚款5761.27元,合计45.4万元。
据查,索玛家具成立于2013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家良,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等。该公司由杨家良、黄新禄各持股50%。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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