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家居”)诉百川时代(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百川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百川无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告维持原判,美克家居胜诉。
法院判决原审三被告对美克家居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共同赔偿美克家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480万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主流报刊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对美克家居造成的不良影响。
文章来源:美克家居
责任编辑:余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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