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内容显示,2024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宁夏科豪陶瓷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2060万平方米陶瓷砖燃料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批复中显示,该项目应建设四台内热式直立干馏煤气发生炉,但实际建设了5台内热式直立干馏煤气发生炉,检查时均在使用,其中超规模建设的1#内热式直立干馏煤气发生炉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投入使用时间为2018年至2024年。
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违规建设煤气发生炉的行为,被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5万元整。
文章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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