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瑞*陶瓷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共计237934.84元。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造成少缴增值税464263.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606.57元。鉴于其在检查期间主动配合调查,并于2023年8月25日申请全额补缴了本次稽查查补的税款,楚雄税务局决定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
文章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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