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4批次普通照明用灯具产品和6批次LED读写台灯产品不合格。

其中,在抽查的44批次普通照明用灯具产品中,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谐波电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骚扰。
涉及标称澜凯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KONKA”LED平板灯、宁波温特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特孚”LED平板灯、嘉兴市格莱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飞”嵌入式LED灯具、中山市米居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长虹”LED吸顶式灯等。
抽查的23批次LED读写台灯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显色指数(Ra、R9),结构;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骚扰(30MHz~1GHz);遮光性、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涉及标称生产者: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市横栏镇朗楚电器厂、中山市迪伽迪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陆艺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太格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详情请登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查看通告文件。)
文章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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