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苯乙烯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6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24号关于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称,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8第43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2018年6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韩国6.2%—7.5%,台湾地区3.8%—4.2%,美国13.7%—55.7%,实施期限为5年。
2023年6月21日,应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22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
苯乙烯,又称乙烯基苯、苏合香烯、乙烯苯。英文名称:Styrene,又称Styrene Monomer(简称SM),Phenylethylene。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在外观上通常呈无色或淡黄色的油状液体,有芳香气味,能与醇、醚、丙酮和二硫化碳混溶,但不溶于水,化学性质活泼,遇高温或者火种易燃、易爆,受热、见光或在过氧化物的催化下易聚合。主要用于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热塑性弹性体(SBS)、丁苯橡胶(SBR)、丁苯胶乳(SBL)等。苯乙烯还可以用于合成燃料中间体蒽醌、农药乳化剂、医药、选矿剂苯乙烯膦酸等。同时,苯乙烯也是优良的有机溶剂。
中国大陆是全球最大的苯乙烯消费市场。2018年至2022年,中国大陆苯乙烯的市场需求量分别为 1081 万吨、1179万吨、1260 万吨、1346 万吨和 1358 万吨,分别占全球总需求量的 37%、39%、42%、42%和 44%,数据表明中国大陆市场仍然全球最大的苯乙烯消费市场,且需求量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对美国苯乙烯生产商而言,中国大陆市场有很强的吸引力,是其重要的目标市场。在中国大陆苯乙烯市场上,进口产品之间、进口产品与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之间无实质差别,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调查机关认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9025000。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18年第43号公告的规定相同,对各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韩国公司:
1.韩华道达尔株式会社 6.2%
(HANWHA TOTAL PETROCHEMICAL CO., LTD.)
2.丽川NCC株式会社 6.2%
(Yeochun NCC Co., Ltd)
3.乐天化学株式会社 7.5%
(LOTTE CHEMICAL CORPORATION)
4.(株)LG化学 6.6%
(LG Chem, Ltd.)
5.SK综合化学株式会社 6.6%
(SK global chemical Co., Ltd.)
6.其他韩国公司 7.5%
台湾地区公司:
1.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3.8%
2.其他台湾地区公司 4.2%
美国公司:
1.利安德化学品公司 13.9%
(Lyondell Chemical Company)
2.美国华美苯乙烯公司 13.7%
(Westlake Styrene LLC)
3.英力士苯领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13.9%
(INEOS Styrolution America LLC)
4.美洲苯乙烯公司 13.9%
(Americas Styrenics LLC)
5.其他美国公司 55.7%
本公告自2024年6月23日起执行。(狸巢家居)
文章来源:狸巢家居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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