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TATA木门官方发布一则消息称,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TATA”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2021)苏知终22号】终审判决书,持续多年的“TATA”的商标拉锯战终于尘埃落定,以胜利告终!
另外,在先前已作出判决的TATA公司与被诉方涉及智能锁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2021)苏知终21号】中,法院也判决认定:被诉方在智能锁产品上使用“TATA”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使用“TATA”作为域名设立网站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使用“挞挞”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综合上述两案件法院判令内容:
1、被诉方立即停止涉案侵犯TATA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使用涉案“TATA”标识经营、推广、宣传涉案入户门和智能锁产品的行为);
2、被诉方赔偿TATA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入户门侵权案)和200万元(智能锁侵权案),总计700万元。
TATA表示,面对攀附公司及旗下商标品牌商誉的行为,公司始终全力开展维权行动。除本系列案件外,此前亦就其它主体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今后,公司将继续着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进一步培育和巩固自身极具知名度的品牌。品牌主权如国家领土不容侵犯!面对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攀附公司及商标品牌商誉的行为,将继续积极开展维权行动,守护行业与市场的合法秩序。
文章来源:TATA
责任编辑:陆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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