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巩固全区消费恢复向好势头,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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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巩固全区消费恢复向好势头,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有效提升供给质量
(一)健全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推进产业链发展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各项措施,发挥好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协调会议作用。积极开展家居行业绿色供应链认定,发挥核心企业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企业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材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印发《西藏自治区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将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绿色发展、质量强区等考核评价内容。紧扣绿色家居、智能消费等领域,定期征集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引导行业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各行署政府)
(二)加快培育智能消费。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家居企业,支持加强技术研发,引导家居企业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智慧安防、智慧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领域应用。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家居企业积极申报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推荐申报国家试点示范、典型案例等。(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各行署政府)
(三)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制定发布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及家居产品适老化设计通用标准。引导企业加强适老化技术研发应用,支持适老化产品申报国家适老化产品推广目录、试点示范等。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350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鼓励装修等领域市场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行署政府)
二、加快消费场景创新
(四)推动业态模式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打造线上家居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家电家具租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家居卖场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构建“大家居”生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一体化、全场景家居消费解决方案。在居家用氧方面,根据不同场景、适应不同功能,鼓励家居企业开发集中式、分散式、家用式、微压氧仓、车载式或便携式制供氧设施产品,推动制供氧设备向功能多样、微型便携、高度集成、价格亲民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各行署政府)
(五)支持旧房改造升级。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住房保障要改建并举,高标准推进拉萨、日喀则等地市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有关要求,按照“提升类、完善类、基础类”标准对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全面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2023年启动实施4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居民本人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行署政府)
(六)丰富促进消费活动。组织开展“幸福西藏·乐享生活”家居消费嗨购活动,对居民购买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家居产品给予支持。引导家居企业提高家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加大优惠促销力度,多渠道支持居民更换或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支持家居企业或行业协会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展示家居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扩大优质家居产品供给,支持各地(市)从展会活动效果等方面给予主办单位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厅,各行署政府)
三、持续改善消费条件
(七)提升社区便民服务。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国土空间规划“15分钟社区生活区”有关技术标准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进行衔接融合。支持与家居消费密切相关的洗染店、维修店、再生资源回收点等进社区,支持规划师进社区,指导相关商业网点合理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开展装修。鼓励家政企业和家电售后服务企业进社区,拓展家居清洁和家电维修、保养等业务。(责任单位: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行署政府)
(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拉萨市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行署政府)
(九)促进农牧区家居消费。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家居企业、电商平台等下沉农牧区市场,优化县域流通网络和渠道,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集约化配送。认真落实《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业指导意见》《关于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暂行)》,面向农牧民群众加快推广高原多功能炊具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行署政府)
四、全面优化消费环境。
(十)规范市场秩序。面向家装企业或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相关政策宣传;鼓励家装行业协会开展高技能等级和订单定向培训,实行申报即立项“绿色通道”;持续举办全区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家装企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大对家居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深入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建设,强化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各行署政府)
(十一)强化政策支撑。金融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对家居消费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随借随还纯信用线上产品,丰富线上业务办理种类,提高融资便利度。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家居生产企业、家居卖场、家装企业等合作,创新产品与服务,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模式,为经营商户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提升全产业链融资便利度和精准度,助力各类消费主体扩大家居消费。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居卖场等商业网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人行西藏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西藏证监局)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各类市场活力,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巩固全区消费恢复向好态势,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西藏商报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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